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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程规约—代码命名风格

2020-03-07 下午 10:03

编程规约—代码命名风格

因为软件是需要人来维护的。这个人在未来很可能不是你。所以首先是为人编写程序,其次才是计算机。所以一个好的编程习惯是非常重要的,这里简述一下代码的命名风格。

  • 代码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开始,也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结束。
  • 代码中的命名严禁使用拼音与英文混合的方式,更不允许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。 正确的英文拼写和语法可以让阅读者易于理解,避免歧义。注意,即使纯拼音命名方式也要避免采用。
  • 类名使用UpperCamelCase风格,但以下情形例外:DO / BO / DTO / VO / AO / PO等。
  • 方法名、参数名、成员变量、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lowerCamelCase风格,必须遵从驼峰形式。
  • 常量命名全部大写,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,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,不要嫌名字长。
  • 抽象类命名使用Abstract或Base开头;异常类命名使用Exception结尾;
  • 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名开始,以Test结尾。
  • 类型与中括号紧挨相连来定义数组。
  • POJO类中布尔类型的变量,都不要加is前缀,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。
  • 包名统一使用小写,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。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,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,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。
  • 杜绝完全不规范的缩写,避免望文不知义。
  • 最好逐一声明每个变量而不是写在一行。
  • Java的变量声明尽量靠近变量第一次使用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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